我仍然相信生命要有一個需要去追求的意義,
儘管那意義是自己無意義的信念,也可能是一種薄弱的價值觀。
這給了我生命某種價值(生命是需要給定評價的嗎?)

事情沒有絕對,只有相對。

若是一件事情與追求意義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,
那麼為了它的成功與失敗,而感到焦慮、惶恐、不安也是應該的。
反之,若是一件事情與追求意義沒有關係,那麼這件事情也就沒這麼重要。
所以,為了一件不那麼重要的事情而感到心靈上的挫折,是非常無意義的。

若是追求健康,那麼就不應該為了工作而把身體搞壞掉。
若是追求財富,那麼今天沒有去運動場跑步減肥也不需要感到罪惡。
若是追求愛情,那麼跟他/她的約會,就不應該忘記、遲到、取消。

人又是有點貪婪的動物,社會的成長或許有某部份是來自於這種天性吧。
因此,需要對追求的事情做一個重要性排序,
在需要做選擇的時候選擇。但一個選擇就是等同於放棄其他機會,就是一次失落。

所以,回到最原始的問題,如果生命所追求的,並不是某個意義的時候,
也就是說,沒有比較的對象的時候,屆時我們會更加快樂,還是會更加渾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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